10月31日,住建部、民政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。其中显示,各市(区)应选取3至5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,试点时间自2022年10月开始,为期2年。通知表示, 试点社区应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、幼儿园、托儿所、老年服务站、社区卫生服务站,还将配建食堂、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。
根据今年1月住建部发布的《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》,完整社区指的是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、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、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、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、全覆盖的物业管理和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,且居民归属感、认同感较强的居住社区。
那么完整社区试点应该如何建设?《通知》表示,试点社区应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、幼儿园、托儿所、老年服务站、社区卫生服务站。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,60%以上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。另外,试点社区应适应居民日常生活需求,配建便利店、菜店、食堂、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、理发店、洗衣店、药店、维修点、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。